學生請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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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COVID-19確診請假注意事項

依教育部112年8月10 日臺教人(三)字第 1120077990A 號函,自112年8月15日起,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10日調整為5日,同時全面取消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原各類對象之支持性給假措施。
  • 快篩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申請「病假」。
  • ​ 快篩陽性中重症者,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措施進行隔離治療,於隔離治療期間請「公假」,並檢附隔離治療通知書。 有關學生確診請假之防疫規範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教育部規範滾動修正調整